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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案例之八
2010/7/16 15:02:00 来源:< >
  案例
  某小学在200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课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书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
  【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九)、(十一)项的规定,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第一,庞某在上课期间被赶出教室〔违反上述第(九)项规定〕,是造成这次惨剧的原因;第二,学生梁某和庞某第七节课没来上课时,校方没有查找并通知家长〔违反上述第(十一)项的规定〕;第三,学校的围栏没防范好,致使学生能爬出去。总之,家长把子弟交给了学校,学校就应该在职责范围内管理好学生,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此外,梁某私自爬出围墙,违反学校规定下河游泳,也应负次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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