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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案例之二十五
2010/8/5 16:46:00 来源:< >
  [案例]2007年5月23日是星期三,泗洪县城某中学教室内各个班级都按照课程安排井然有序地上课,外面的雨不紧不慢地下了一天,连续两天的阴雨,使人提不起精神来,晚自习结束后,同学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寝室睡下了。
  刘孜成是某中学的高中二年级的住校学生,当晚,他简单地处理一下个人卫生,就在爬上自己的上铺昏昏入睡了。春眠不觉晓,同学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大约半夜时分,同学们被重物的落地声和惊叫声惊醒,打开电灯一看,原来是睡在上铺的刘孜成从高低床上层掉落地面,表情痛苦,绻缩在地上,由嚎叫变为呻吟,同学们的第一反应是———刘孜成被摔伤了!同学们七手八脚地将刘孜成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右锁骨骨折。
  刘孜成的家长听说自家的孩子在学校被摔伤,认为学校提供的床铺不符合安全要求,对造成刘孜成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与学校协商处理,学校认为,刘孜成被摔伤是自己的过错,且在刘孜成送医院救治时,学校还为其支付了400元的医药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刘孜成于2007年6月19日起诉到泗洪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原告刘孜成诉称:2007年5月23日夜间,原告在被告学生宿舍睡觉时,从高低床上层掉下地面,造成我右锁骨骨折,后被同学送往泗洪县人民医院救治,我在泗洪县某医院住院六天,支出医疗费4616.69元,后考虑到麦收期间,护理不方便,转到家乡医院治疗13天,支出医疗费718.60元,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5335.29元、护理费275.50元、营养费4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2元,计 9432.79元。
  被告泗洪县某中学辩称:我校在学生管理上没有疏漏。学校规章制度齐全,并注意落实。原告已经满18周岁,是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不久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而且违反学校规定,私自调整睡觉方向,因此而发生的后果,应由他自己承担责任,故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泗洪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孜成为泗洪某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住宿在该校南一宿舍上铺。2007年5 月23日夜11时左右,原告刘孜成在睡觉时从床上摔下,造成“右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在泗洪县某医院住院治疗6天,共支付医疗费用4616.69元,后因在农忙期间,无人护理,转院回乡卫生院继续治疗,原告在乡卫生院治疗13天,支出医疗费用718.60元。原告受伤后第二天,被告派其单位工作人员送 400元给原告作为医疗费。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法院还查明:原告刘孜成睡觉的床铺系被告泗洪某中学提供,该床铺护栏位于床铺一头,护栏中间高度为 13厘米,两边高度为12厘米,护栏长度为80厘米。法官在该校宿舍勘察现场时发现,其他床铺上铺护栏高度为20.5厘米,位于床铺中间,护栏长度为 117厘米。被告泗洪县某中学宿舍管理条例、中小学学生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员职责悬挂在墙。
  泗洪法院认为: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因此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被告泗洪县某中学提供给原告刘孜成睡觉的床铺,其护栏高度、长度均小于该校其他的床铺,且护栏位于床铺的一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导致原告刘孜成在睡觉时从床铺上摔下来致伤,故被告泗洪县某中学应对原告刘孜成的损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刘孜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故对自己的损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责任分担,以原告刘孜成承担 50%,被告泗洪县某中学承担50%为宜,原告刘孜成要求被告泗洪县某中学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元,因原告的损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原告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院不予支持。被告泗洪县某中学已经支付的400元应从中扣除。泗洪法院于8月1日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判决被告泗洪县某中学赔偿原告刘孜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654.56元。
  学生在校园受到的意外伤害案件呈上升的趋势,也引起的高层的重视,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教育部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都出台了相关的处理办法或制度、规定等,据笔者所知,学生因睡觉从床上摔伤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泗洪法院尚属首例,在采写该案件的时候,主审法官认为原被告争议较大的就是高低床的护栏标准,而笔者通过调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人事证实,目前我国尚没有高低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学校为了容纳生源,绝大部分的大中学校的学生宿舍都使用高低床,而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学生体质较差、学习和心理压力较大,睡在上铺对这一部分同学来说,本身就存在潜在的危险,笔者日前又察访了一些大中学校,发现有许多学校的高低床还没有安全护栏,学生们从安全和方便的角度考虑,大多也不愿意住上铺。学生因睡觉从床上摔伤虽然是个别的现象,但高低床没有安全护栏的确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因而,笔者借媒体向有关部门呼吁:尽快出台符合人性化的高低床安全技术标准,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有关设施的安全检查,以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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