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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到学校办板报 小学生归途中河沟洗澡溺水亡
2010/9/7 12:41:00 来源:< >
  富顺县安溪镇中心小学12岁的六年级学生刘杰,前日(周六)离家前往学校办黑板报,回家途中意外溺水而亡。昨日,死者家属以“孩子之死与学校老师叫其回校办黑板报有关,校方对娃娃之死应承担责任”为由,向学校索赔40万元。目前,富顺县教育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刘杰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据刘杰的爷爷介绍,9月3日星期五晚上,孙儿回家对他说,“学校唐老师叫大家明天(周六)回校去办黑板报,班上有10多个同学要去,我是班长,一定要参加。”4日早上6时许,刘杰离家前往学校。
  离家时,爷爷给了他3元零花钱。“不想孙儿这一走,竟成了永别。”当天下午4时许,正在田里打谷子的爷爷,听到了孙子的噩耗:“小杰被淹死了。”
  据校方介绍,上周五刘杰的班主任老师确实安排过几名学生周六回校办黑板报,但并没安排刘杰参加。作为班长的刘杰,是自告奋勇前往学校帮忙的。“当天办黑板报期间,班主任老师一直和同学们在一起。上午11时许,同学们办完了黑板报后,老师就安排大家各自回家。”学校领导表示,刘杰和两名同学离校后,结伴在镇上吃了午饭,随后来到一条宽约10米的河沟中洗澡。在洗澡过程中,刘杰不幸溺水身亡,主要责任应在学生本人。
  刘杰远在浙江打工的父母,得知儿子的死讯后悲痛万分,连夜赶回老家。据刘杰的父母介绍,儿子从小就很听话,在学校成绩很好,还写得一手好字。对刘杰之死,家属方一致认为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大家协商,我们才向安溪镇中心小学提出40万元的赔偿要求。”
  刘杰之死究竟该谁负责?昨日上午,富顺县教育局领导赶到安溪镇,开始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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