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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四川教育 服务国家战略
2010/12/24 16:12:00 来源:< >

  ——访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


  12月21日召开的四川省教育工作会议和颁布实施的《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实现“两基本,两建成”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清晰思路,开启了四川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努力建设西部人才高地的历史征程。日前,记者就四川教育规划纲要研制的相关背景专访了四川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
  问:《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制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2008年下半年,国家启动了编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从2009年4月启动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制工作。今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部署了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战略任务。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了四川教育规划纲要的研制工作。
  我们遵循“国家战略、四川特色、人民满意”的基本原则,按照“把准方向,实事求是,大胆创新,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的思路,谋划四川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力图准确把握国家“两基本,一进入”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和对“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的回答,既充分考虑了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现实,又做好了四川教育规划纲要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同四川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的对接工作,做到全面贯彻和体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并对四川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力图让四川教育规划纲要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又结合四川省情,充分体现四川特色。
  问:四川教育规划纲要将未来10年四川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表述为“两基本,两建成”,这一目标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今后10年,四川教育改革发展在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20字工作方针基础上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24字工作方针,并将战略目标确定为“两基本,两建成”,即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
  实现该目标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标志:一是教育普及全面加快,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教育公平惠及全民,机会更为均等;三是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水平明显提升;四是终身教育全面加强,体系基本形成;五是教育创新持续推进,体制充满活力;六是服务社会能力增强,贡献显著增大。同时,我省还根据经济社会发达程度,提出了分区域发展目标。
  提出“两基本,两建成”的战略目标,既是四川现代化进程加快和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我省进入创新型社会、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教育发展看,经过10年的追赶发展,四川教育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总体差距明显缩小,各级教育入学率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已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教育规模在全国的比重及排位与人口的比重及排位基本相当,若按此趋势发展,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2020年,完全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届时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两个基本”。
  问:四川教育规划纲要体现了哪些特色和亮点?
  答:四川教育规划纲要由导言、4个部分和实施组成,共22章、72条,约3.1万字;所有章节均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22章、70条,约2.7万字)相对应,内容条款基本对接。
  为使文本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聚焦本届政府任务,四川教育规划纲要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规划设计了本届政府拟从2010年到2012年启动实施的“八、九、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等具有四川特色的亮点内容。
  ——八大教育提升计划: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地震灾区中小学教育提升计划、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教育国际交流推进计划。
  ——九个重点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工程、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十项重点改革试点: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市级政府教育综合改革和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
  问:四川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到,“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这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有何不同?
  答:鉴于我国财政体制特点,并经过多年实践,“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不是在地区而是在全国范围来说才有实际意义。因此,四川教育规划纲要没有使用上述概念,改为“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
    这一指标是国家衡量一个地区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基础线。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较快。到2012年实现18%目标后,我省经费投入将会有较大增加,财政的保障能力将会进一步提高。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高,教育经费是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实现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需要特别注重解决好教育经费问题。因此,四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形成与四川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一是各级财政要依法保证和努力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二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三是继续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拓宽教育的社会融资渠道,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助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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