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三)
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经营活动,由饮食卫生监管人员封存现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食品药品放心办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 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持县 委宣传部介绍信或有宣传部工作人员陪同。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