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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4/5/6 9:36:00 来源:< >
为了应对学生宿舍的突发事件,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学生工作处宿管科特拟定以下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
 
    长:涂小亭  高晓勤
 
副 组 长:王    张武晓
 
    员:李发健   常     吴永康   王立远   杨权勇    王良维   王黔敏
 
一、火灾
 
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宿舍(公寓)中常见火灾
 
1、电气火灾:
 
①、使用电热器具失火
 
②、乱接临时电线起火
 
③、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起火
 
④、电器长期通电起火
 
⑤、电器设备老化,超负荷运行起火
 
2、用火不慎失火:
 
①、吸烟
 
②、使用明火煮食
 
③、点蚊香
 
④、点蜡烛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三)、火警报告
 
1、火警信息来源:
 
①、学生或其他人员报告
 
②、管理员、巡查员发现
 
③、电话报告
 
2、火警信息确认:接到火警报告应第一时间赶到火警现场,初步确认火灾的位置、受困人员和财物情况。
 
3、火警报告:
 
①、零星火烛,应先灭火后报告。
 
②、较大的火灾事故,边报告边组织灭火。
 
“119”火警电话(宿舍内电话可以免费直拨)拨通后,应报告详细的、准确的火灾位置,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救火车到火灾现场。
 
(四)、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1、处室领导亲临火灾现场组织救火,维持现场秩序,并对现场协助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2、撤出或移走有碍消防或救护车辆的通行的障碍。
 
3、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防止现场物品被窃。
 
(五)、人员疏散、财物转移
 
1、开启所有通道大门(晚上则需要打开所有灯光)。
 
2、利用扬声器、喇叭等大声喊话,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宿管科老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3、如果发现有人员被困,应先救人,后救火。
 
4、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贵重财物,撤走易燃易爆物品。
 
(六)、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1、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灾。
 
2、若火灾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临近人员参与救火,一边报告学校保卫处,召集学校消防义务人员参加灭火。
 
3、宿管科所有人员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投入救火工作。
 
4、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现场组织者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组织者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并组织人员协助灭火。
 
(六)、火灾扑灭后的处理
 
1、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找出火灾成因。
 
2、被转移的物品认领或归仓。
 
3、清理现场并做好善后工作。
 
(1)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不提倡学生参加救火工作。可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报请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二、恶性事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校保卫处值班室,也可同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宿管科。根据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或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由宿管科上报学生处、保卫处办公室以及校分管领导。
 
三、急病
 
当宿舍内学生出现突发性急病,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20和该生班主任电话联系。同时请保卫处及相关处室协助,使生病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四、失窃、斗殴等治安情况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斗殴等治安事件时,门卫值班人员应首先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控制局面,稳定学生,立即报校保卫处和宿管科处理,并做电话记录。同时由宿管科向学生处及相关部门作详细汇报。
 
五、意外事故和停水、停电
 
当学生宿舍内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和停水、停电现象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通知,报请维修人员及时抢修,并将原因向同学们解释清楚。如夜间停电,学生宿舍内严禁燃点蜡烛。若有违者,将按学校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如提前得知有关部门对宿舍停水、停电,宿管科则应立即通知学生提前备足饮用水。
 
以上五类情况发生时,各宿舍值班人员及小组成员应保持镇定,按以上程序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学生处、保卫处值班、宿管科等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将影响损失或伤亡控制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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