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小学 > 正文
  
 
本栏热点 +MORE
招聘
本栏推荐 +MORE
 
三原县陵前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2014/10/10 10:17:00 来源:< >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班、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