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110”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应急分队),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要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示例:“鄂州职业大学某学院某号楼某宿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学院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三)、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来之前,以学院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处置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