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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6/11 9:40:00 来源:< >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快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缩小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二)分类
本预案所称校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我校或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员工重特大人员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和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紧急事件。分为以下七类:
1、校园群体事件类:主要是指罢课、罢餐、集会、游行、示威、群体性冲突等事件。
2、校园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类:主要是指地震、洪灾、火灾、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故障等事件。
3、校园卫生事件类:主要是指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事件。
4、校园涉外事件类:主要是指外籍人员与在校人员之间或外籍人员之间发生的危及校园安全稳定和涉及外事方面的事件。
5、校园网络安全事件类:主要是指师生员工在校园网或其他网络上发表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内容,传播、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等事件。
6、校园刑事及治安事件类:主要是指打架斗殴、偷盗、砸抢等刑事或治安等案件。
7、校园个体事件类:主要是指人员失踪、重大疾病、突然死亡、自杀等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超出事发学院或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全校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运行,维护稳定。
(五)整体要求
对突发事件的苗头要及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要快速反应、应对有力、减少危害;在突发事件后妥善处置、认真总结、加强防范。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和行政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派出所、宣传部、组织部、团委、工会、学生处、文光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含校医院)、后勤服务中心、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汉推基地、信息管理中心、附属中学负责人,及各学院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二)日常办事机构
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校党委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指令下达、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应急指挥、运转的枢纽作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规定和部门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预防
各部门、各学院要从突发事件的外部、内部、个体等因素出发,制定本部门或本学院的应急预案,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应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向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信息、调整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的预测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备案,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学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备案,对各级上报的信息及时汇总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并通报给相关部门、学院。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还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校园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指导有关学院、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先期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部门和学院,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协同工作。
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符合上报条件的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向上级汇报。
3.先期处置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时,应成立事件处置临时执行机构,根据事件类型和处置工作的需要成立救援组、联络组、保障组、接待组等,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事件处置,直至事件平息解决。
4.指导流程
(1)校园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当发现可能诱发群体事件的苗头时,事发学院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事发学院、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控制,避免影响范围扩大和事态升级。事发的相关单位及保卫处、派出所、校医院的全体人员要到岗待命。
②相关部门、学院要及时控制涉及的相关人员,调查和了解引发事件苗头的成因、分析事态发展和后续影响,并继续向应急管理办公室续报信息。
③相关部门、学院对事件涉及的人员要迅速开展教育、引导、化解矛盾的工作,特别是对主要人员的工作要及时、有效,对事件的参与者和受事件影响的人员,要做好疏导教育和稳定情绪的工作。
④保卫处、派出所要配合事件调查,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对阻碍事件调查、教育、引导工作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防范敌对分子和校外人员的破坏活动。
⑤如教育、引导、化解矛盾工作无效果或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保卫处、派出所应当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请示后,可与地方公安部门联系,请求协助,加强处置工作力度,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⑥事件结束后,要按照本案善后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2)校园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如接到上级或权威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时,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②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或火灾时,要第一时间通知受灾区域内人员安全、有序地向空旷安全地带转移,并开展救援和灭火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积极动员所在单位的师生员工,组建应急管理小分队和救援小分队。
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加强与专业救援、社会救助力量的联系,根据灾害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工作,并成立临时处置工作组,如: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公共治安组、后勤保障组、临时生活区管理组、通讯联络组、信息搜集组、综合事务组等。各应急管理小分队和救援小分队及相关部门、学院要积极协同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
④如发生交通肇事、设施设备伤人的,要立刻拨打校内报警电话4333110,并根据性质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事故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研究救护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保卫处、派出所要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无关人员,配合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校医院要在现场配合医疗救护工作。
⑤如发生大面积停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要及时与有关上级单位汇报,同时加强相关的线路检查和维护,防止次生事故,对恢复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要及时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报,在处置工作中,要尽快恢复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
⑥事件结束后,要按照本案善后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3)校园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如接到上级或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共卫生预警时,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②如发现群体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原因时,校医院要及时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将病员转移上级医疗机构救护或在本校进行隔离救治,并做好预防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③对事物中毒人员,校医院要组织力量对症状较轻者就地及时救治,做好病案记录,相关部门和学院要配合救治工作的开展。对急重症患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调配车辆,必要时呼叫救护车或校内警务车辆,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病员运送上级医疗机构救治。
④对致病原因进行调查,校医院在调查致病原因的同时,后勤部门要对当时的水源、食物等进行封存,并加强水源、食物的安全检查,加大对集中住宿区的消毒和预防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消毒和预防工作。
⑤各学院、各部门按照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安排,召开各层面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和预防教育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4)校园涉外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如发现我校外籍人员与在校人员发生冲突的苗头时,应立即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事发学院、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控制,避免影响范围扩大和事态升级。事发的相关单位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派出所、校医院的全体人员要到岗待命。
②在调查事件详细情况时,要分头展开,做好外籍人员的思想工作,保障外籍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违反校纪、校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校纪、校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处理。
③对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要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进行汇报,并依法对涉案人员按相关司法程序处置。
④相关部门、学院要做好其他外籍人员的稳定情绪和疏导教育工作,防止涉及事件的照片、视频等信息的传播,对制造谣言和散布歪曲事实信息的要及时控制、查处,防止敌对势力的利用和破坏。
(5)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对于校园网出现的不良或违法信息,信息管理中心要立即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并采取技术手段,避免影响的扩散和传播,同时查找信息来源,会同保卫处、派出所对发布人进行追查,对涉及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②对于校园外网出现的不良违法信息,要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汇报。
③对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互联网信息,相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方面要防止有关信息的传播和扩散,同时还要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和防范工作。
(6)校园刑事及治安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如发生重大盗窃案件时,失主要第一时间向校内报警电话4333110报警,并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保卫处、派出所在接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调查取证等工作。
②如发生打架斗殴、砸抢、拐骗等案件时,发现人要第一时间向校内报警电话4333110报警,保卫处、派出所在接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同时与相关学院和部门联系,事发学院和部门的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工作,在事发现场要尽快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平息事态,防止事态升级,对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要高度防范,并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
③若有人员受伤需要救治的,所在学院或部门应立刻联系校医院或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救治或紧急救治。
④案件的调查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学院和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经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可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7)校园个体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流程
①发现有师生员工个体离校出走或失踪的,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找,超过24小时没有音讯的,要向保卫处、派出所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出现重大情况的要立即向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
②学生个体发生较大疾病、伤亡或重大意外事故的,所在的学院的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立即向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并通知学生亲属,保卫处、派出所要维护现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③师生员工中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的,所在学院或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向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联系专业医院或心理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通知亲属并安排专人实施监护,保卫处、派出所要防范其因精神失常、行为失控等造成的其他损失和破坏。
④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学生个体的善后工作由学生处按照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牵头,以事发学院为主,对事件进行处理,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8)校园其他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流程
本预案未明确规定的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参照有关事件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三)善后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等调查清楚,做好相关的评估和次生事件的预测防范,统一宣传口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善后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同时,相关部门、学院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舆论引导、心理危机干预、次生事件防范等工作,尽快消除不稳定因素,稳定师生员工思想情绪,恢复受影响学院、部门或学校的正常秩序。
(四)信息发布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负责接待相关媒体,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四、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事发单位的工作人员,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主体。但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师生员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预案,开展应急业务训练和演练,各单位的负责人要时刻保持警惕,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应急业务。
(二)物资保障
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保卫处,要做好长期应急物资的储备,定期检修和更新(如:无线通讯,临时供电、照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用品、担架、帐篷,衣物被褥、防暴及消防设备等),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的统一调拨。
(三)秩序保障
保卫处、派出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的秩序保障,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对扰乱治安、阻挠处置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处置,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与奖励表彰
(一)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事件处置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玩忽职守的;散布谣言,挪用、占用应急物资的,阻碍应急事件处置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二)奖励表彰
对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工作得力,有效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及其他对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善后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做好宣传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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