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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5/6/11 9:43:00 来源:< >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北京交通大学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学校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三、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第28号令)和《北京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0]13号),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在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中忙而不乱,指挥有序,各司其职,快速反应。
 
四、组织领导机构
 
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校办主任
 
保卫处处长
 
  员:后勤处处长
 
后勤集团总经理
 
稳定办常务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实验设备处处长
 
学工部部长
 
研工部部长
 
信息中心主任
 
宣传部部长
 
校医院院长
 
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领导(党政一把手)
 
五、现场领导岗位职责
 
  长:负责现场总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火组织工作。
 
  员:
 
1.后勤集团总经理:负责调动员工快速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保证救火水源供应,打开着火部位相关的门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设备处处长和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共同负责介绍现场设备、物资及危险品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慰问伤者,了解学生人员情况。
 
4.校医院院长:负责现场组织快速抢救,救护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六、施救方案
 
1.学校任何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87110、85110二十四小时值班)
 
2.保卫处87110、85110或巡逻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处长或副处长报告,并向学校总值班室(88081)报告。视火情拨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门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着火部位。
 
3.保卫处长或副处长接报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小组领导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保卫处、巡逻班、应急队等迅速组织保安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5.火灾扑灭后,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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