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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7/14 15:46:00 来源:< >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110”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应急分队),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要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示例:“鄂州职业大学某学院某号楼某宿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学院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三)、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来之前,以学院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处置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盗窃案件的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110”值班人员、学院分管领导、案件与学生有关时学工部领导参加。
 
(二)、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110”值班室报警。
 
2、保卫部门领导。
 
3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
 
5、经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求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110”值班人员、校属医院值班人员、学院分管领导、当事人为学工部领导参加。
 
(二)、报警程序:
 
1、校园“110”值班室。
 
2、保卫部门领导。
 
3、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学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110”值班人员立即按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校领导汇报。
 
4、如果有人员受伤,立即就近前往医院进行救治。
 
5、如果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四)、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四、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后勤集团领导及有关人员、综合治理部门负责人、校属医院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学院领导、当事人为学生时学工部领导。
 
(二)、报告程序:
 
1、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要同时报告学工部。
 
2、后勤集团领导及有关人员。
 
3、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部门的领导。
 
4、学院分管领导。
 
5、学院主要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并向学校汇报。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院领导安排本单位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种类人员不以个人的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有相关的学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党委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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