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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一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2009-11-5 12:55: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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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加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须经教育局审阅批准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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