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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冯营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2009-11-11 10:42:00 来源:< >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一定的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多功能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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