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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2009-12-7 13:56:00 来源:< >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的有力保证,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学生健康教育,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监督学校内部食堂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有效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学校卫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敬请遵照执行。
  一、县教育局、卫生局将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及监督力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并将对各中学、中心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我县的学校卫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统一领导及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组织、配合,县卫生执法监督所、镇(乡)防保站具体实施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县疾病控制中心、各镇(乡)防保站具体实施学生体质调研、健康体检、学校卫生现状监测及常见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二、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的安全工作及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学校应加强对学生食堂、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食物、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1)各学校的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工作(包括外租承包部分)饮水卫生工作完全负责。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向学生销售食品。学校应有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的监督落实工作。
  (2)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执法监督所和镇(乡)防保站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对学校相关卫生工作的日常执法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部门对学校“二次”供水的设施、消毒、人员体检、清洗水池等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
  2、重视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地方,青少年属于特别易感染人群,容易发生和传播各种疾病和传染病,一旦传染上各种疾病,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以及学业都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学校一旦爆发传染病,不但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给学校、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各校要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学校各种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疫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其蔓延。
  3、利用健康教育课,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安全教育和预防艾滋病、肝炎、痢疾等重要疾病及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预防意识,增强防病能力。引导他们关注自身安全、健康,不食用情况不明的食物、不饮用不洁水。
  三、认真做好我县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学生补碘和肠道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根据卫生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内江市是碘缺乏病高发区,肠道寄生虫病的高感染区,我县的碘缺乏病和肠道寄生虫病等地方病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碘缺乏病、肠道寄生虫病等地方病的患病与感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9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钩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发[2003]15号)、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资中府办发[2003]17号)要求,每年对特殊人群口服碘油丸补碘仍是我县碘缺乏病防治的重要措施,服碘工作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实施,学校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实施口服碘油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口服碘油丸要则》、《四川省口服碘油丸规范》,在医护人员严密监督指导下服用。
  对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驱虫治疗,以控制和降低我县肠道寄生虫病的感染率,确保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此项工作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实施,与学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卫生部门在组织服药时,应严格按照服药要求,防止出现群体不良反应的发生。
  2、龋齿病防治:
  保护学生牙齿,降低龋齿患病率是学校卫生工作内容之一,根据内教体[2003]69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开始,每年将对在校学生采用氟化泡沫对我县中、小学生进行防龋齿治疗,此项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实施完成。
  3、乙型肝炎检查:
  病毒型肝炎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一种传染病,发病人数一直位于各种传染病之首,其中乙型肝炎危害最大,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发内江市二00三——二00五年学校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教体[2003]69号)文件精神,对在校学生实施乙型肝炎查治工作。学校应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内的宣传工作,学生自愿进行查治。
  4、近视眼防治:
  近几年来,我县学生近视率在逐年上升,为了更好的保护学生视力,降低近视发病率,学校要提供合适的学习照明,加强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四、搞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是学校卫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做好每个学生的体检档案。卫生部门每年认真做好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做好体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写出学生体检结果分析报告,并将分析报告送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卫生局。此项工作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实施。
  五、学生健康检查结果管理
  (一)健康体检机构对有疾病或阳性体征的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健康结果,保护学生健康状况隐私权。
  (二)健康体检机构须向有疾病或阳性体征的学生发体检结果通知单,并提出治疗或矫治指导意见。
  (三)对学生健康体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作出学生生长发育情况评价,将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学校,并报卫生局、县教育局及各学校。
  (四)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卫生情况年报表技术规范——学生预防保健(年报表二)》要求,对体检资料进行整理,报卫生监督机构。
  六、区域划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乡防保站在体检及氟化泡沫治疗龋齿的区域划分按资[2005]10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碘缺乏病和肠道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防保站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下文)
  七、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今年3月24日国务院434号令发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由此,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各幼儿园、小学对入学新生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无证或有证但未进行预防接种者应登记在册,上报当地防站、县教育局体卫股,并督促监护人及时送儿童在居住地预防接种点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全程免疫补接种。
  七、关于收费问题
  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和“谁收费”、“谁服务”的原则,卫生部门要提供学校卫生防疫所需的药品,器具,切实搞好学校卫生防疫的服务工作,收费标准必须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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