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要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让学生意识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懂得怎样报警;人人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柜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校内住户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