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大学生 > 正文
  
 
本栏热点 +MORE
招聘
本栏推荐 +MORE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2006年“11.9”消防演练培训方案
2009-4-2 9:31:00 来源:< 吉林农业大学 >

  一、时间
  2006年11月9日上午10:00—11:00
  二、地点
  二号教学楼前操场
  三、内容
  1.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2.火场逃生、自救常识。
  3.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参观人员
  1.06级部分学生300-400人。
  2.舍务管理人员(包括门卫)。
  3.食堂工作人员、大学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五、参加人员
  各分院院长、各学工办主任、06级班主任、学生处、院团委、教务处、院办负责人。
  六、组织人员
  成立“11.9”消防演练小组
  总指挥:郑秀峰(院长)
  副指挥:刘殿维(保卫处处长)
  总联络人:管恩贵(保卫处内勤)
  成员:杨志国(院办副主任)
  李宗才(学生处副处长)
  宋学山(团委副书记)
  柴建华(食堂办主任)
  刘德凤(舍务办主任)
  高芳(电教中心主任)
  管恩贵(保卫处内勤)
  下级六个小组:
  1.物资保障组:
  组长:杨志国
  组员:李明刚、张朋
  具体负责消防演练的物资准备(购买柴油15公斤、准备油锅、木堆火把、木床、草垫子、棉门帘、灭火器8个、逃生缓降器)。此项工作要在2006年11月8日之前准备就绪。
  2.集合疏散组:
  组长:李宗才
  副组长:柴建华、刘德凤
  组员:06级班级班主任
  李宗才负责组织参观学生300-400人的集合和疏散,柴建华负责各学生食堂、大服中心工作人员的召集参观,刘德凤负责各学生公寓舍务、管理人员和门卫的召集参观。
  上述学生和职工要在2006年11月9日上午9:30准时在综合楼前操场集合完毕。
  3.安全警戒组:
  组长:宋学山
  组员:部分学生干部
  负责演练现场的安全警戒,在现场东西两侧设置警戒线,安排4-6名学生干部担任警戒。演练开始后禁止人员进入演练现场。
  4.通信录像组:
  组长:高芳
  组员:电教中心老师
  负责布置演练现场的音响设备,准备麦克风、手提话筒各一个,负责录像、拍照。准备工作要在2006年11月9日上午9:00准时安排就绪。
  5. 灭火行动组
  组长:管恩贵,负责演练前各项准备工作的筹划、现场布置、统筹各小组工作协调,担任现场灭火指挥和讲解。
  组员:刘小兵,负责浇油,事先准备好装油和浇油工具。
  王树石,负责点火,事先准备好火把。
  王瑞、李雨春、马玉光、刘玉新负责各道假设火情的第一次灭火操作,在管恩贵的指挥下实施灭火演练。每人自行准备工作服和手套。
  6. 安全医疗救护组
  组长:杨志国
  组员:院医务室
  负责对临时发生的意外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七、预备会议(一)
  时间:2006年11月7日
  主持人:郑秀峰
  参加人员:刘殿维、杨志国、李宗才、宋学山、柴建华、刘德凤、
  高芳、管恩贵
  内容:公布“11.9”消防演练方案明确分工,提出要求,每位负责人一定要按部就班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预备会议(二)
  时间:2006年 11月6日
  主持人:刘殿维
  参加人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内容:管恩贵作对参加演练的保卫处工作人员具体分工及要求。
  八、工作联系
  2006年11月5日之前完成与区消防科和消防中队的工作联系。与2006年11月7日之前完成与区广播电视台的工作联系。此项工作由保卫处处长负责,并向院长汇报联系情况。
  九、现场布置
  2006年11月8日之前完成演练现场布置工作,具体由保卫处进行。
  在综合楼前操场布置演练现场,在现场悬挂消防宣传条幅和横幅,安插彩旗,布置消防宣传教育及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图片展览由学生“青协”协助进行,演练现场东侧展示发展学院消防安全条例,西侧摆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于演练结束后向学生散发。
  十、演练实践程序
  1.由刘殿维处长主持演练流程,首先宣布参加演练的来宾及院领导。
  2.由刘殿维处长宣布演练开始。
  3.由管恩贵向郑秀峰院长报告演练准备情况。
  4.由区消防科领导同志作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的讲解。
  5.进行油锅灭火的方法讲解及灭火演练。
  6.进行火堆的灭火方法讲解及灭火演练。
  7.进行床铺的灭火方法讲解及灭火演练。
  各项灭火演练第一次由保卫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第二次由学生代表进行操作,(学生代表四人,事先由学生处挑选好并于2006年11月9日上午8:00准时到保卫处报道,接受临时培训),灭火演练现场统一由管恩贵指挥。
  8.高层楼房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及逃生缓降器的使用方法讲解和演示,演示由区消防中队战士进行。
  9.由刘殿维处长宣布灭火演练结束,请郑秀峰院长讲话。
  10.参加演练人员撤离现场,由保卫处工作人员清理现场。

保卫处
2006年10月2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