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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笋岗中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
2009-5-20 13:48:00 来源:< 深圳市笋岗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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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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