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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高级中学校园火灾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2009-5-31 16:40:00 来源:< 坪山高级中学 >
  为贯彻落实市、区教育部门以及应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应急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校园内以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发和或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2   组织机构
  2.1  成立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廖翠华(校长)
  常务副组长:梅越平、吕文彬
  组   员:   罗哲平
  秦勇(消防负责人)
  2.2   成立基本应急小组
  2.2.1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罗哲平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2.2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李 智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2.2.3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赵大运
  职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并负责向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2.2.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陈立国
  职责:负责现场求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3   预测预预警与事故防范制度
  3.1  校园火灾及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如开1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  学校保卫干部为消防工作负责人,每个组室都设有1名安全员,负责本组室消防安全宣传与监督。各实验室实验员和专用室保管员依据岗位职责,负责本室的消防工作。
  3.3  学校消防负责人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适应消防工作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在“十一”、“五一”等重大节日做好消防设备检查。在消防设备到期时,及时予以更换。
  3.4  由学校消防负责人牵头,政教处协助,定期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举行1次消防演习。
  3.5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教办、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4  火灾事故应急外置方案
  4.1  出现或接报火警(含火灾苗子),由安全保卫小组(安保科)拨打119并疏散学生,由学校负责人向区教育局上报相关情况。
  4.2  对初起火灾,应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由各组室消防安全员和实验室、专用保管员利用学校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力争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4.3  由学校消防负责人引导专业消防人员到起火点,并积极协助。
  4.4  疏散师生时,由常务副组长、安全保卫小组(安保科)等政教处成中引导师生离开室内,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协助做好疏散工作,并把住各进出口,不让任何人进入。疏散点为操场和校外。班主任要尽力做好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各组室负责人要做好教职工人数统计工作。
  4.5  出现伤员后,医疗救护组进行前期急救,同时拨打120,并护送伤员去医院。
  4.6  常务副组长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群体事故由校务办公室等协助处理。
  5   信息报告
  5.1  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5.2  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5.3  对构成突发事件的,应按《校园突发事件综合预案》,向区、街道的教育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5.4  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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