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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健知识培训材料
2010-2-1 13:10:00 来源:< >
  培训主要内容:
  1、学校传染病的防治。
  2、学校甲流感的防控。
  培训过程设计:
  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一、学校传染病的特点有五条。
  1、学生是传染病好发的年龄阶段,易引起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传播途径易实现。
  3、是社会、家长、媒体特别关注的群体!一旦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社会影响面大。
  4、与意外伤害不同,意外伤害涉及个人,传染病有一个发生,容易引起其他同学恐慌。
  5、传染病带有政治性质。一旦发生传染病,领导涉足,指导防治措施。
  二、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制度规范(试行)》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学校传染病的疫情监测与报告
  学校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见附表)日志上。
  1、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程序
  五、学校晨检程序与疫情报告要求
  (一)、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利用早操或早自习时间通过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如果发现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或因病缺勤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见附表)。
  (三)、出现下列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及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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