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利用升国旗的时间、校会、队会、班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学校护校人员要忠于职守,要定时锁门、开门。严禁小商贩进入学校设摊、布点叫卖。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外出卖商品等。 三、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准进入学校大院内,除本校教职工不准进入学校教学区。 四、下午放学后要及时静校,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打闹。 五、星期日及节假日要轮流值班,确保学校安全,如发现偷盗及财产丢失,要及时报警,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对损坏学校公务,毁坏大型设施者除按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