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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四小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门卫人员) |
2010-4-22 12:51:00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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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门卫制度,强化门卫的安全管理意识,学校与门卫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门卫制度,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在门口执勤,不许校外人员随便出入。来客必须先电话联系,经允许登记后方可进入。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校门。
二、为确保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校门。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如因学生生病需要家长来接的,必须有班主任亲笔签条方可放行并将签条保存登记。
三、每天中午、晚上要按时静校,放学后不允许任何人在校内玩耍、逗留,阻止闲散人员进校。
四、夜间锁好各门,巡视校园,检查门窗、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做好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因失职造成失火、被盗,责任自负。
五、严格交接手续,负责收发报纸、书刊、信件、邮包并及时交有关人员手中并进行登记。
六、每天由夜班工人在学生到校前搞好传达室内外、门前三包、门内卫生。随时检查各楼及厕所内各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领导。
七、门卫要管理好各大门钥匙,不能随意转借他人,更不允许他人配备。
如因门卫纪律散漫,脱岗离校,玩忽职守及可以预见的危险却没能预见所造成的学生出校、学生丢失、学生伤害等事故,将追究当班门卫相应责任,按照上级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责任人签字:
责任区:
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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