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小学 > 正文
  
 
本栏热点 +MORE
本栏推荐 +MORE
 
马关县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10-5-4 15:37:00 来源:< >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