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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20条
2010-5-5 13:04:00 来源:< >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燃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报警电话119,消防队员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灾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办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速告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子,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路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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