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防止学校财产不受任何损失,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个处室负责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防火意识,通过教育和训练使教职工达到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扑救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料,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二、以处、组班级为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承包制。学校各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与学校法人代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坚决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
三、学校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平时要加强防火安全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火源的使用与控制,赌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学校电工要主动协助各部门进行安全用电的教育,及时检查电线老化等问题。各部门用电时要有人在场,不用时,要随时切断电源。要求实验室人员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安全管理,定期检查。
五、学校水工要经常对消防栓、公共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其保持正常状态。消防箱上的钥匙要标明字样,分处存放,并挂在明显处。对不利于消防的通道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政教处、团委、少先队要不断教育学生不玩火,不随便燃烧东西。
七、学校要求值夜班的同志在值班期间不睡觉,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八、管理学校门面房及基建施工的同志,要切实与他们订出防火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