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确保我校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家长送孩子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里。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进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
五、上学、放学高峰期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乘车回家的学生,老师必须把学生送上指定公汽。
六、12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车。
七、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八、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道口管理人员指挥。
九、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十、要求学生学会在各种场合宣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十一、接送学生回家的车,严禁止无照人员驾驶及酒后驾驶行驶。学校要与公汽公司协调好,确保学生安全。
十二、非本单位机动车严禁进入校门,特出情况经如许进校门的机动车走专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