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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9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
2010-5-12 13:54:00 来源:< >
  为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2009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含托幼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要建立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的学校卫生工作体制。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二、全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生缺课监测
  各地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根据传染病流行特点,重点做好麻疹、流脑、乙脑、流感、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以及水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源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校(含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入学新生的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检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乙脑、流脑等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各小学、托幼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及时采取补种措施。
  开展学校学生缺课监测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的有效措施之一。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全面推进学生缺课监测,并逐步转入常规性工作。各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要建立学生缺课监测工作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防微杜渐,将各种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学校学生缺课监测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深入开展监测,认真收集信息,及时进行干预,注重经验积累,为做好全省学校传染病监测及预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学生缺课监测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今年在南京市白下区、无锡市崇安区、铜山县、张家港市、常熟市、射阳县、扬州市邗江区、镇江市京口区、丹阳市、泰兴市开展学生缺课监测网络直报试点工作,在扬州市邗江区开展学生缺课监测预警系统试点工作。
  三、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营养干预机制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学生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营养干预机制。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相关影响因素,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措施。各校(含托幼机构)要普及合理营养、平衡膳食以及预防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的科学知识,积极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卫生部门要配合学校推广“学生营养餐”(早餐和午餐)、“学生饮用奶计划”,降低农村学生中蛋白质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和城市学生中因膳食结构不合理而造成超重、肥胖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和常见病防治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学生体检工作,准确、及时地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为研究、制定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要将学生常见病防治列入学校卫生的重点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各校(含托幼机构)要完善学生健康档案,结合学生体检结果,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合作双赢的原则,重点做好视力低下、龋齿、沙眼、肠道蠕虫感染、营养不良、肥胖、缺铁性贫血等学生常见病防治以及防治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五、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根据学生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存在的健康危险行为,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认真落实健康教育每学期6-7课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教学活动。要特别重视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学要根据规定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课时,对高校入学新生要进行重点宣传,免费发放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品。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师资培训、同伴教育、知识竞赛及生活技能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明确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重大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有更深刻的认识。组织学生积极参与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无烟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改善学校健康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
  中小学校要根据《江苏省县(市、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指标(试行)》,每学期进行自我考核,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今年,将重点对学生缺课监测、学生常见病防治、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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