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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校园安全健康专业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
2021/1/14 16:20:00 来源:< >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校园安全健康专业委员会

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校园安全健康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安全健康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中介机构和其它有关组织,关心和支持校园安全健康事业的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第三条  从事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工作的工作者。应急、教育、交通、消防、体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行政管理负责人。有关科研院所、媒体和中介组织负责人。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安全主管。支持本会的企业家。凡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工作条例》者,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四条 入会程序:

(一)   申请人填写《入会登记表》并提交专委会秘书处;

(二)   经本专委会审查同意,向申请人发出《会员通知书》;

(三)   申请人收到《会员通知书》后,按专委会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四)   专委会收到会费后,向新会员颁发《会员证书》,并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四)对专委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 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遵守本会工作条例;

(三) 积极参加专委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关心和支持专委会工作;

  (四)为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信息、资料和支持;

第七条  专委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及工作人员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

第八条 经上级批准备案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副会长单位:每年5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10000元;

        会员单位:每年5000元;

        个人会员:不收费。

第九条  会费每年交纳一次,应在每年第四季度交纳下一年度会费。新会员在申请入会的同时应交纳当年的会费。

第十条  凡未按时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的会员即被视为自动退会,并从翌年起失去会籍。

第十一条 专委会的财务管理遵照《工作条例》、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园安全健康专业委员会。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校园安全健康专员委员会

校园安全健康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

 校园安全健康个人会员入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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