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一方平安,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尤其要遵守右恻通行的原则。学校应当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掌握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常识。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六、校内行车、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经允许,外来车辆方可进校,并由保安进行登记。
2、进校车辆一律限速10公里/小时,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3、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